学校各单位:
根据《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4年民办普通高等学校专业建设资助项目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科专业建设,推进学校教育教学内涵发展,学校将开展2024年民办普通高等学校专业建设资助项目推荐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1.申报专业管理规范,落实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要求,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,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完善,教学组织工作规范有序,至少完成三届毕业生培养任务。
2.申报专业具有一支较高水平教师队伍,专业带头人具有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和知名度,具有高级职称且至申报之日已在本校本专业连续从教时间5年以上(含5年)。教师队伍年龄、学历、职称结构合理,教学和科研能力较强,并拥有市(厅)级及以上科技与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设立的科研、学术类成果。
3.申报专业办学条件较好,具有先进的教学仪器设备和丰富的专业图书资料,校内外实验、实习、实训条件能较好地满足实践教学要求,办学条件应完全满足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》相关要求,专业建设有相关学科支撑。
4.申报专业改革成效突出,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,教育理念先进,教学内容更新及时,方法手段不断创新,以新理念、新形态、新方法引领带动新工科、新医科、新农科、新文科建设,加快新兴专业、未来专业培育,并拥有市(厅)级及以上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设立的教育教学改革类成果。
5.申报专业培养质量较高,坚持以学生为中心,促进学生全面发展,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,增强创新精神、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,人才培养质量高,获得过一批市(厅)级及以上专业竞赛奖励。专业招生数量相对稳定、生源质量逐年提高、就业情况向好,毕业生行业认可度高、社会整体评价好,能在本专业领域起到示范作用。
6.申报专业发展前景好,专业建设发展目标明确,思路清晰,措施有力,能够保证专业建设持续加强,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服务能力不断提高。
7.申报专业围绕7大重点产业集群和28个重点产业链建设要求,能较好地凸显学校办学特色和专业建设水平,注重知识、能力、素质协调发展和创新精神、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培养,在产教融合,校企合作,主动融入我省区域经济建设和产业发展,能对应有关主导产业,较好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,校地校企融合发展好。
二、申报要求及申报材料
1.2023年获得资助的专业,不能重复申报。2022年及以前曾获得过资助的专业,可再次申报,但需同步开展验收工作。验收合格可纳入申报评审,对验收不合格者,取消该次申报资格。
2.申报材料:
(1)项目申报表(附件1);
(2)项目申报书(附件2)及相关配套材料(包括师资队伍、教学条件、培养方案、管理制度、有关成绩及获奖证明材料和相关表格等。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并装订成册);
(3)建设期满目标表(附件3);
(4)项目绩效目标(附件4);
(5)项目实施方案(附件5);
(6)建设期满验收自评表(再次申报且接受验收的专业填写)(附件6)。
申报材料各一式两份,与电子版(以上6种材料命名需完整,例:项目申报表+专业名称+学院名称,单独文档,不可将6种材料放在一个文档中)一同于9月18日上午12:00前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。
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2273339534@qq.com。申报材料不予退还,请自行备份。
附件:1.2024年河南省民办普通高等学校专业建设资助项目申报表
2.河南省民办普通高等学校专业建设资助项目申报书
3.河南省民办普通高等学校专业建设期满预期目标表
4.2024年专业建设资助项目绩效目标
5.2024年专业建设资助项目实施方案
6.河南省民办普通高等学校资助专业建设期满检查验收自评表
2023年9月11日
附件1-6-关于推荐申报2024年民办普通高等学校专业建设资助项目的通知.doc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