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行发〔2022〕61号关于开展省级品牌专业校内预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
日期:2022-05-02  发布人: 

学校各单位:

根据品牌专业建设周期年限,学校决定对建设期满的省级品牌专业进行结项验收工作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结项验收范围

2017年立项建设的省级品牌专业:会计学、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。

2018年立项建设的省级品牌专业:汉语言文学、物流管理。

二、结项验收内容及程序

(一)验收以建设方案和任务书为依据,以项目建设情况和建设成效为基础,重点考察建设目标的实现和任务的完成情况、取得的标志性成果、项目管理情况、经费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等。项目建设有关成果统计范围为提交材料截止时间。

(二)各专业项目承担单位需组织专家完成自查验收工作。

(三)结合各专业项目承担单位自查情况,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。

三、结项验收结论与处理

(一)验收结论分为:通过、暂缓通过、不予通过。

(二)对于暂缓通过的专业,认真查找问题、制定整改方案,并于一个月内将整改方案上报教务处。整改期半年,期满后提交专业整改报告并提出再次验收申请;期满未提交整改报告的视为不合格。

(三)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,验收结论为不予通过:

1.有关材料弄虚作假或存在剽窃、抄袭、侵占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;

2.应该参加验收但未参加验收;

3.项目执行不力,未开展实质性建设工作。

验收不合格的专业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质量工程项目。

四、报送材料要求

各专业填写《河南省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品牌专业建设期满检查验收自评表》(以下简称《自评表》),并提供相应的实证材料。纸质的《自评表》及实证材料(单独装订)一式二份,同时报送电子版。于5月31日前将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,逾期不予受理。

五、要求及说明

(一)各专业项目承担单位要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。要成立专门结项验收组,认真组织自查和验收工作,严格控制项目质量。

(二)建设期满专业项目必须进行结项验收工作。不按期进行结项或不按任务书规定的时序实施的,专业项目负责人须主动向学校说明原因并提出详实的整改方案。

(三)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结项验收,具体安排另行通知。

六、联系方式

人:郭慧芳  仇丹丹

联系方式:3555502

   jiaoyanke14003@163.com

 

附件:河南省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品牌专业建设期满检查验收

自评表

关于开展省级品牌专业校内预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--附件.doc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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